Page 41 - 升學指南電子檔(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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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 4:科技大學二年制學士班
臺灣教育部 2013 年起新增招收香港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畢業生來臺銜接就讀科技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俗
稱 2+2 或港二技)。修業期限以2 年為原則,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由就讀學校授予學位,發給學士 第
二
學位證書。
章
赴
報名資格 臺
升
1. 持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
學
2. 最近連續居留境外6 年以上( 所稱境外,指臺灣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管
3. 取得香港全日制副學士學位 (Associate Degree) 或高級文憑 (Higher Diploma),學歷證件應符合「香港澳門居民 道
來
介
紹
報名資料
1. 資料檢核表 1 份
2. 申請表一式 4 份
3.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副本4 份
4. 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畢業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先檢送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副本)
5. 歷年成績單 1 份
6. 就讀課程已通過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之證明文件
7.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聲明書1 份
*以上資料以副本繳交者,須備正本核驗
報名日期
2020年3月9日至21日(報名系統於2月10日開放)
放榜日期
2020年5 月
報名步驟
STEP-01 詳閱當年度招生簡章( 網址:http://www.overseas.ncnu.edu.tw →各國專區→香港 )
STEP-02 上網填寫個人基本資料、選填志願( 最多可選填5 個志願 )
STEP-03 依簡章及系統指示,備妥報名資料,並親身繳送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九龍辦公室(海華服務基金),
同時繳交報名費港幣 500 元
STEP-04 於2020年3月21日前於系統完成上傳各志願校系審查資料( 推薦函、自傳、讀書計畫及獎狀等等) 並提交
STEP-05 放榜、領取分發通知書
※持香港全日制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除報名「科技大學二年制學士班」管道,錄取後分發至科技大學三年級
外,亦可報名「個人申請」(優先建議)、「聯合分發」或各校「單獨招生」管道,錄取後分發至一年級,再依
各校學則規定辦理抵免學分及提高編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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