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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 5:單獨招生




                依據教育部「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與「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
     二          大學院校自行招收港澳生、僑生與外國學生入學。各校擬訂招生規定報經臺灣教育部核准後,訂定招生簡
     章          章,並詳列招生學系、修業年限、招生名額、申請資格、甄選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作為各校招生之依據。

     赴
     臺
     升
     學                                                各校自行招收港澳生
     管
     道
     介
     紹                 報名資格                                                     報名步驟
                       請依照「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與各校簡章辦理。                                          ◆ 第一步

                                                                                    詳閱當年度各校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依照各校招生簡章規定。                                                        ◆ 第二步
                                                                              備妥各校簡章中所規定之相關報名資料,
                       放榜日期
                                                                              於繳交期限內送至各校。
                       依照各校招生簡章規定。






                                                     各校自行招收外國學生





                       報名資格                                                     報名步驟

                       請依照「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與各校簡章辦理。                                            ◆ 第一步
                                                                                    詳閱當年度各校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 第二步
                       依照各校招生簡章規定。
                                                                              備妥各校簡章中所規定之相關報名資料,
                       放榜日期
                                                                              於繳交期限內送至各校。
                       依照各校招生簡章規定。




                                  ※ 該學年度經臺灣各院校「單獨招生」途徑錄取者,不得再經由海外聯招途徑分發
                                           已經海外聯招途徑錄取者,不得再由各院校「單獨招生」途徑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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