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升學指南電子檔(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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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個人申請制」錄取後,可以再改選擇「聯合分發」管道分發嗎?
每位申請者於每學年度申請時僅有一個錄取機會。若「個人申請制」、「持奧林匹亞或美國國際科展獎項」獲
第 各校系審核並通過錄取後,皆不會再由「聯合分發」管道錄取。
三
章
Q4 : 何時可以得知分發錄取結果?
赴
臺 參加「個人申請制」約在3 月下旬公告錄取名單,「聯合分發制」則約6 月初公告錄取名單。
升
學
問
與
答
五、課程修業
Q1 : 何時開學?
臺灣各大學校院約在9 月份開學,因各校開學時間約有一到兩個星期的差異,並可能另外安排新生訓練時間,
故請依錄取學校所發的入學通知為主。
Q2 : 如果來臺就讀的科系與興趣不符,請問能否回澳門後重新申請來臺升學?
分發在臺期間因故自願退學且在臺灣居留未滿一年者,得予重新申請,以一次為限。並需檢附自願退學證明文
件於報名時連同繳交表件一併繳交。
另,除可向分發學校詢問申請轉系之相關規定,依學校規定辦理轉系事宜外,亦可向各校報名轉學考,經轉學
考試至其他學校就讀。
Q3 : 因故未能如期來臺入學,要如何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是否能再度申請來臺就讀大學?
依所分發學校規定之日期、條件逕向各分發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不予受理;凡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
於各校規定日期前,憑學校核准保留入學通知書,申辦簽證來臺。一旦向分發學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有案者,
之後則無法再從澳門重新申請來臺升學。
Q4 : 可否修雙主修或輔系?
當然可以,申請雙主修或輔系皆須依照就讀學校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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